精氨酸X螯合鋅
未開封有效期限:2026.12.31後,開封後請於60~120日內食用完畢。
食用方式:一次2顆,一天1-3次,加強可一天2-3次,每天最多6顆,飯後吃不要隔太久才吃。女性可由一顆開始吃。
食品用途,多食無益。
品牌:Vita Master 維他大師
產地:台灣
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E-129027555-00000-7
產品責任險:0506-23AML0002172
國內負責廠商名稱:蘿藍企業有限公司
國內負責廠商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黃興路353巷14號
國內負責廠商電話:07-3810446
產品本體應有繁體中文標示:是
商品符合主管機關查驗許可:是
三大超商取貨、宅配。